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应变局、育新机、开新局、谋复兴,就要把领导班子配优建强、把干部队伍管好用好。干部是党的肌体“细胞”,净化选人用人生态必须严守“三字诀”,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形成全覆盖监督合力,确保选出来的干部站得稳、靠得住、能放心。
以严为先,将纪律规矩树起来。干部的选拔任用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根本性、核心性、关键性问题。选什么人用什么人,既是干部工作的标准和导向,又是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晴雨表。对于违规用人和不正之风,必须要通过“带电长牙”的监督,将不正之风扼杀在源头,把带病提拔、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病毒拦在门外,源头截留;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把问责关,敢于碰硬,切实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对干部选拔任用上。
以全为本,将监督体系密起来。监督干部,既要从大处着眼,也要从小处着手。对于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全程监管是重中之重,要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不能遗漏,形成一个全过程、全方位、立体化的有质效的监督体系。第一,拓宽监督广度。推进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全覆盖,不仅是党的各级职能的工作,人民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要坚持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并行,实现内外闭环串联。第二,延伸监督深度。监督的“探照灯”不仅要“照人”也要“照己”,才能防止“灯下黑”。明确党委的全面领导责任、部门领导的主要领导责任、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让领导干部从自身履责中抵制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第三,提高监督精度。要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并用,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让监督成为常态化,专项检查聚焦重点问题,利用监督集中发现问题、整治问题,实现哪里有干部哪里就有监督,多点布控,广泛监督。
以实为要,将办法措施用起来。“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缺少有效的执行,监督的效力就会打折扣。领导干部应肩负起自己的责任,用鲜明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坚定的决心,用好监督制度利器,重点监督检查在选人用人过程中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否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是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是否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以及是否促进干部担当作为,真正把“制度围栏”关紧,切实以刚性的措施激浊扬清,用选拔出政治清明、忠诚干净的干部向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