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征程上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全面部署,并首次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大举措。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从严管理干部,从严管理干部应将从严监督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驰而不息的韧劲加强监督。
突出政治监督把首关。“首关不过,余关莫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和选人用人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拿出“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魄,将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觉悟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作为重要指标,从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入手,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党规党纪培训,经常性开展“政治体检”,拧紧政治思想总开关。将领导干部处理急难险重任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参加党组织生活等情况列入监督考核范围,坚持定量与定性结合、考人与考事并举,考准考实干部战时表现与政治素质。要统筹考虑干部岗位性质、区域特点、层级职务,分重点、分层次建立政治表现“负面清单”,对出现负面清单苗头性问题的,及时提醒谈话、督促整改,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对经认定出现负面清单情形,毫不手软动真格、出重拳,杜绝隔靴搔痒、不痛不痒,牢牢把住干部政治素质关口。
严格选任监督正风气。治国之要,首在用人。干部选拔任用事关用人风气好坏,直接影响干部队伍状态和党内政治生态,是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部门要严格落实干部任前审核,严格规范审核期限、内容、流程,盯紧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等关键环节,严把政治表现、资格条件、机构职数、选任程序、民意基础等重要关口,以任前的“从严”保证选人的“从优”;要着力强化干部任中监督,优化机制、畅通渠道,对提拔选任后的干部开展“岗后验收”“定期体检”,对难以适应岗位、胜任岗位干部及时调整,对“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严格倒查,对把关不严、考察不准、核查不实等问题严肃查处,确保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群众关切及时回应、违规失责及时处置;要规范实行干部离任交接,聚焦“人、财、物、事”四个方面,明确交接办法与主体责任,推动离接任交接“无缝对接”,破解干部离任中交接不清、手续不全、责任不明等问题,以严的态度、铁的纪律、实的举措,肃清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狠抓日常监管强预防。“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管”好干部最好的方式是不治“已病”治“未病”,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在“未病”之时,打好“预防针”,上好“紧箍咒”,杜绝“无病”胜“小疾”、“小疾”变“重症”。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注重把监督严在平常,健全完善干部日常监督制度,严格规范领导干部请销假、科级干部外出全备案等制度,切实将日常监督做细做实,让制度“吹哨”、纪律“喊话”,时刻对干部的行为进行约束;要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注重把功夫下在日常,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用好谈心谈话、考察考核、函询问询、提醒诫勉等“监督武器”,对干部常吹“耳边风”、常敲“警示钟”,及时警示纠正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呵护干部健康成长;要紧盯关键人、关键事,注重把“一把手”监督抓在经常,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领导等制度,建立完善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请示报告等制度,确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有权不能任性,用权必受监督”成为常态。(龙珍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