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珲春市纪委监委聚焦综合派驻方式单一、力量不足、能力不强等问题,探索派驻机构“巡回驻点”监督新模式,提升派驻监督“探头”精准性,变“坐堂候诊”为“上门问诊”,将日常监督抓“常”抓“长”,让驻在单位感受到监督“常在”“长有”,时刻绷紧遵规守纪这根弦。
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制定出台《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回驻点”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整合纪检监察室、乡镇(街道)纪(工)委监督力量,建立“室组乡(街)”协同联动组,每月至少利用3至5个工作日主动下沉到驻在单位,确保年度“巡回驻点”监督全覆盖。市纪委监委各协同联动组在驻点前,收集掌握驻在单位的业务范围、廉情信息、廉政风险点等,有针对性地制定驻点方案,梳理监督清单、确定监督方式。
驻点过程中,通过析微察异“看”、广开言路“听”、有的放矢“谈”,对驻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运行等情况进行“体检”,梳理列出个性化问题清单,获取驻在单位的精准政治“画像”。驻点后,对驻点监督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定期研判、定期通报,确保监督常态长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巡回驻点”监督实效,市纪委监委着力构建“发现问题、严明纪法、整改纠偏、深化治理”的闭环工作机制。聚焦日常监督的薄弱环节,充分发挥“1+9”大监督格局优势,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确保省、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将“巡回驻点”监督发现的问题转化为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程序对问题线索处置查办,全面查清“两个责任”,坚决维护纪律规矩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整理,深化标本兼治,督促建机制、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后半篇文章”,推动驻在单位政治生态向上向好,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进一步提升派驻监督探头的精准性,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孙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