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态势均力度加码、态势不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愈发浓郁,以往的诸多腐败现象、行为得到了雷厉风行的根除、腐败的根基得以深度识别和治理。反腐倡廉更是是我国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虽然在全党多年以来持之以恒的改革整顿下,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丰硕且令人自豪的成就,但迄今为止反腐倡廉工作仍然需要持之以恒,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境下都绝不能有丝毫松懈,让其效果能够长效化显现。
打铁还需自身硬,反腐更需常自查。“微腐败”现象的存在范围广阔而具有隐蔽性,且可以说离每个人都不远。比如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在履职的同时会接受办事者的一点礼品、一顿宴请等,心里只当是办事者的感谢,而完全不觉得性质是以权谋私;一些基层党员在发票报销时会故意将非公务支出的发票进行多报,认为单位给的报销额度反正用不完,自己也没有觉得这是在侵占公共利益;甚至还有的基层党员故意将政府采购、基建的项目信息提前透露给自己相关领域的亲朋好友,让他们能够提前“定向”包装自身资质从而赢得政府招标或者订单等。
反腐无小事,要贯彻“共建共治共享”。“微腐败”虽然没有大规模收受贿赂、严重滥用职权的情节,但它有着“四多”的特点:数量多、次数多、领域多、形式多。它对于基层党员思想行为的腐蚀性也是绝不可掉以轻心的,累积和扩散开来对于党的清正廉洁形象和社会治理效率更是会产生极大的危害。各种形式的“微腐败”中往往就蕴含着“大腐败”的根源。
反腐既要“打虎生威”, 还要“拍蝇显力”。我们作为基层党员,对于反腐必须心存最清醒的敬畏,时刻识别提防各种形式的微腐败,始终警示自己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向优秀党员前辈的廉洁刚直的作风看齐,坚守党纪与道德的底线,自觉点滴维护多年以来我党反腐建设的宝贵成果,终不负为党为国为民的初心!(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检察院 夏项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