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向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习总书记在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勇于亮剑,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牢记职责使命、加强政治建设。和平年代,生死考验少了,但考验也无处不在,只有筑牢理想信念之魂,才能经受得住各种考验。巡察是管党治党、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讲政治,是巡察队伍的第一属性,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是对巡察队伍的必然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把握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始终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好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守住底线,带头严守党的纪律、遵守党的章程,坚决贯彻执行好“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察工作“十六字”方针,从忠诚于党、服务人民的高度落实巡察工作。
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工作质效。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巡察的规定方法有12种之多,如何在众多方法中优先选择适合实际的,并在“N”上做文章,显得尤为重要。发现问题是巡察的生命线,所以,巡察干部要时常“跳出来看问题”,要善于从多种多样的问题、案件中,总结发现规律,从巡察工作的整体去“把脉问诊”,着力破除思想上的“拦路虎”、扫除观念上的“绊脚石”,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确实把巡察工作做细做全,发挥好巡察利剑“稳、准”作用,确保巡察工作见真章、见实效。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技能。创新的事业呼唤创新的人才,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新形势下党对巡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人才是第一资源,也是第一位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光有好的方式方法,如果没有绝对忠诚、精明能干、业务精湛的巡察人才队伍,巡察利剑对于侵害群众利益的害群之马来说,就是一把锈剑,起不到震慑作用。一方面,职能部门要抽调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巡察结束后,返回原单位能讲解风险点,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规范。另一方面,要加强业务培训,就方式方法、工作流程、经典巡察案例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传授,通过传帮带、外出学习等方式,提高干部队伍巡察本领,促进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水平。
紧盯巡察整改、强化成果运用。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各级党组织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把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自觉向中央对标看齐,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畏心重视整改、抓实整改,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一贯到底。不断健全巡察整改机制,落实落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全面监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任务,强化监督检查“动真格”,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的要抓典型案例,严肃追责问责。整改不是“一阵风”,不能“雨过地皮湿”,要紧盯“树木”,又盯“森林”,发挥好巡察整改标本兼治的作用,让整改成果真正落地生根,持续释放巡察震慑力。(云南省砚山县委巡察办 严卫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