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意见》文件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牢记“三个务必”,不断增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一以贯之、守正创新,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长期以来,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纪委监委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坚决纠“四风”树新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以实的举措持续纠治“四风”,全县作风建设工作持续向好。每年均结合全县各行业领域、地区部门特点,紧紧围绕党中央及省州县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整治、专项巡察等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相关的问题和线索,第一时间启动问责和立案查处。2022年,全县共发现问题64个,问题线索9件,立案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问责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批10人(次)。年内前三季度,全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299.85万元,同比下降57.97%;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30.79万元,同比下降30.98%。持续纠治“四风”,加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千方百计为基层松绑减负,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督导检查过多过滥等问题得到遏制,前三季度县级发文、会议召开、督查检查考核同比下降2.1%、6.6%、6%。全县作风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建设“不可蜻蜓点水,不可虎头蛇尾,不可只是一阵风,否则不仅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会导致作风问题不断反弹、愈演愈烈,最后失信于民。”“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解决作风问题,要像人防治疾病复发一样来抓,根除病原体。党的作风和形象关系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决定党和国家事业成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毫不放松地推进作风建设,要清醒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在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强大的韧性和决心,持之以恒地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优良的作风来带动工作效能的提高,促进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风监督工作也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作为作风监督专责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加强作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扭住不放、寸步不让,要坚持长期抓、抓长期,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紧盯春节、元旦、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地区、行业和部门特点,突出工作重点,找准工作切入点,有效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正风肃纪专项监督检查,要形成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全力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力度,千方百计为基层松绑减负,坚决杜绝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督导检查过多过滥等问题发生。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问题,坚决快查快处,做到严查严处。针对查处案件,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有力震慑作用。要加强干部警示教育,全力抓好以案促改工作,特别要做实典型案件的“后半篇”文章,以“少数人”案例教育警醒“大批人”。
坚持立破并举,扶正气祛邪气。要常态化抓好干部思想建设,不断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强化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政治定力,强化责任使命担当,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继承弘扬对党忠诚、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为干部廉洁履职提供良好“土壤”环境。
坚持从抓制度出发,努力促进成果转化。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纠“四风”树新风,立足实际,精准施策,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在制度机制上下足功夫、做实文章,深入进行探索研究,不断促进完善制度规范,全面完善监督制度机制,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完善的制度促进成果转化,促进作风建设长效化,切实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向纵深推进,以实的举措确保作风建设取得真正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 陆荣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