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管理干部的一贯方针,但惩前毖后不是最终目的,治病为了救人才是根本。而监督,作为管理干部的重要“利器”,初心本意就在于以“严管”体现“厚爱”,对干部“防为患”“治未病”,对不好的苗头抓早抓小打好“预防针”,防止小病养大、大病恶变,尽可能地帮助、挽救干部,帮其治疗康复。
“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监督工作,客观需求我们不能等到干部的思想作风出现“病变”时才被重视,而当基于关心、爱护、帮助和挽救干部的目的初衷,通过强化干部监督工作预先的分析研判,将“关口”前移、聚焦源头治理,因势而谋、因时而动,加强对当前形势下党员干部可能出现“病症”的预判分析,并科学设置监督的形式、范围,切实做到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通过日常的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党员干部踩红线、闯雷区。通过系统的监测防范工作,建立起“打非治乱”的长效机制,营造出风清气正的用人、干事环境,让有错误思想苗头的同志及时警醒自律,不断促进良好政风政德的形成。
“禁微则易,救末者难”。意指在萌芽阶段抑制不良之事很容易,等到酿成大祸时再来挽救就困难了。正如医生治病时提倡“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一样,做好干部监督工作,必须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无数案例表明,党员干部“破法”无不从“破纪”始。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这是爱护干部,而不是苛求干部。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哄着、护着,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好干部是党和人民事业顺利发展的关键,其既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通过监督做好干部的管理工作,最终目的就是要把培养选拔出来的干部关心好、呵护好,让干部健康成长发展。监督体现的正是“医者仁心”,是为了“救人”而非“整人”,力求及时发现干部的“腠理之疾”而及时诊而除之,而非等到其“病入膏肓”使得亲痛众悲、扼腕叹息。只有从严从实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给干部打好“预防针”、拉好 “防护网”,方能促其在适应“监督”的形势下,自觉讲政治、敢担当、知敬畏,自觉去私心、秉公心,将修身自律、慎独慎微形成“习惯”,远离“河边”不湿鞋,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干事。(陕西省府谷县文旅局 李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