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党中央、中央纪委站在新的历史时期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对当前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在对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规律和形势准确把握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部署。近年来,监督部门在实际监督过程中,时常出现发现问题,不敢管,不敢说,不敢向违规违纪亮剑,存在“睁只眼闭只眼,当老好人”的现象。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本质上讲,就是要求监督部门回归党章赋予的职责,在主业主责中,充分体现“党纪严于国法”,让“纪律挺在法律前面”。这就要求各级监督部门必须坚决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思维惯性,将工作思路、方式和重点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上来,坚持以纪律为准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因此,如何依纪依规进行纪律审查工作,是摆在各级监督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要打破这种“睁只眼闭只眼,当老好人”的不良监督现象,要注重从“三个方面”着力。
从“早”着力。坚持抓早抓小,监督部门要提前抓好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培训,提前给干部打预防针,让“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工作常态,防患于未然,注重对各种信息的研判分析,建立以问题为导向的评价机制,着重从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中查找线索,发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审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从“宽”着力。将纪律审查的对象涵盖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要关注党员干部在遵守、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纪律审查全覆盖、无盲区,拓宽监督领域,从宽着力,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自觉做到遵规守纪。
从“准”着力。紧盯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八小时外的作风,发现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监督干部要从工作上把住原则,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按原则办事,绝不拿原则做交易,准确把握违纪问题和违法问题的区别,及时纠正,坚决制止。纪律审查重在纪律,不要越俎代庖,做好法纪衔接,理清纪律和法律的界限,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纪恰当。(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委组织部 王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