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干的是“打铁”的活,只有自身够硬,才能打出好“铁”。专案组在一线开展工作,直接行使各项审查调查权力,采取各种审查调查措施,权力较大、风险集中,需要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监委把监督探头架到专案工作一线,将执纪执法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为纪检监察干部架起“高压线”,建起“防火墙”。
案前强化培训。通过集体学习、案情分析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今年以来,多次组织专案组成员学习《包头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守则》《包头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得”》等规章制度,强化办案人员的纪法意识、制度意识、程序意识,并组织专案组成员填报《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办案报告登记备案表》,督促办案人员不断强化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和安全意识,声明审查调查人员不得收受礼品礼金、逼供、诱供等,做到心有所忌、行有所止。
案中监督提醒。由干部监督室牵头,重点对专案组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小组组长落实具体责任,强化专案组人员日常管理监督情况;建立完善安全防控预案、措施,确保审查调查安全情况;审查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使用审查调查措施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监督提醒函》,重点围绕保障留置对象权利、严格办案程序纪律、加强专案组日常监督管理等内容,督促专案组成员进一步提升约束力、增强免疫力、强化执行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案后回访检查。从案件监督管理室和干部监督室中选取经验丰富的骨干,成立回访检查组,以谈话或电话的方式对即将解除留置措施的被审查调查对象及涉嫌行贿犯罪的重要涉案人开展回访,重点了解审查调查人员在案件办理中和办理结束后有无以案谋私、泄密失密、违规违纪违法行使权力和不安全不文明办案等问题,并规范填写回访工作记录。“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特别是审查调查人员,一定要要时刻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做遵纪守法、拒腐防变的标杆,严防审查调查权力运行‘偏向越轨’”。青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青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