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文书措施的运用是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的重要内容,也是执纪执法权力运行的重要载体和有力保障。为进一步树立规范意识、程序意识,强化对执纪执法的监督约束,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监委不断完善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文书措施使用的全流程监督,多措并举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规范使用程序,严守流程关口。案件监督管理室坚持从细处着手,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的制度规定转化为可操作性强的标准化工作流程,推动标准化工作流程成为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的重要工具,确保每项权力精准行使。一是加强联单管理,将谈话、询问等10类常用措施分配给各纪检监察室管理,各派驻、街镇到各自联系指导室领取文书使用;搜查、留置等5类重点文书由案管室集中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提升了工作效率。二是制作新版文书,制作并下发《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常用文书格式(问题线索处置及立案审查调查类)(执纪执法日常类)(审查调查措施类)》共计3本文书,规范文书措施台账使用,进一步推动办案流程规范化,为办案人员提供工作指南。
强化使用培训,筑牢规范意识。案件监督管理室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文书措施使用培训,就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全流程的文书措施使用进行细致地讲解。一是解读文书,对最新版《青山区纪委监委标准化文书(试行)》在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型文书应用范围、签批流程等进行详细讲解。二是答疑解惑,针对各办案部门在文书措施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疑点、难点进行汇总梳理,并逐项解答。
加强监督检查,增强规范意识。案件监督管理室不断加强对文书措施使用的监督检查,强化规范意识,提高办案工作质效。一是创新开展互查模式,在每季度要求各办案部门开展文书自查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文书措施互查,有效提升办案人员规范意识。二是督促按期整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逐条列明,并反馈相关部门,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回头看”,为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划出“硬杠杠”,着力防范措施使用上的失控漏管风险,切实增强规范意识。
规范行使执纪执法权力是高质量办案的保证,青山区纪委监委将继续细化工作流程、严格审批权限、规范内控程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熟练掌握、精准稳慎、依规依纪依法运用各项文书措施的能力,为打造一支高标准高质量的纪检监察“铁军”奠定扎实基础。(青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