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最后一公里”,也是维护党纪严肃性、权威性的有效举措和重要保障。近日,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监委制发《关于开展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奖金发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2018年至今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评优晋级、工资调整、奖金发放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全面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情况。
“这位干部2019年被给予严重警告,按照规定不能晋级职称和发放考核奖金……”青山路街道办事处在本次“拉网式”排查过程中发现,某位受处分干部存在违规领取年度考核奖金和提高工资级别问题,青山区纪委监委及时将问题归类并划分责任单位,督促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对3家单位5人存在连续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不合格,且未采取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聘用合同等相关处理措施的,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受严重警告处分后,仍违规发放年度考核奖金和提高工资级别的1名干部,已督促责任单位对接区人社局履行补扣手续。
“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会损害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只有处分执行到位,才能让人对纪律心存敬畏。”青山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我们每年都会组织开展至少2次专项检查,通过自查自纠、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摸排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对弄虚作假或拖延应付整改等行为进行追责问责。下一步,青山区纪委监委还将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探头”作用,对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在处分影响期内是否提拔重用等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促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青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