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纪委监委对托克托工业园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副主任许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许佳理想信念丧失,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组织核查、审查调查期间,为隐瞒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与他人串供,不如实向组织说明自己的问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无组织无纪律,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
许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托克托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托克托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许佳开除党籍处分,由托克托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许佳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