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窗口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宝清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监督检查工作。
(一)开展明察暗访。2021年年底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对全县窗口单位进行全覆盖式监督检查。注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通过模拟办事、陪走流程、访谈群众等形式进行暗访调查,着力发现和查处一批典型问题,促进窗口单位改作风优环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做实日常监督。畅通“信、访、网、电”信访举报渠道,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等部门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设立窗口单位监测点,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员,推动舆论、群众等各种监督形式相贯通。综合运用“蹲点式”“体验式”“解剖式”等监督方式,对窗口单位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真正把监督做在日常、抓在经常。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核查、从快处理,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
(三)加强派驻监督。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把监督检查窗口单位服务作为监督重点,开展近距离、经常性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窗口单位的管理,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落实。
(四)开展巡视巡察监督。把窗口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注重发现突出问题,在反馈中提出整改建议,列为整改重点。加强对整改问题的监督检查,推动落实整改责任,逐项整改到位。
(五)强化以案促改。注重分析窗口单位存在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总结规律特点,深入剖析深层次原因,推动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强化监管。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特别是督促问题突出的单位以案为鉴、以案促教、以案施治,不断提高窗口单位服务水平。(潘静 马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