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11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58件,谈话函询16件次,初步核实116件次,了结110件次,给予组织措施30人。立案38件,处分29人(其中党纪处分27人)。处分乡科级干部8人,一般干部9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2人。
2021年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14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13人次,占总人次的77.9%;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4人次,占16.6%;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人次,占0.7%;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7人次,占4.8%。(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