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省襄阳市纪委监委打出公开澄清正名、信任激励、容错纠错“组合拳”,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负责、为干事者鼓劲,激励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
襄阳市市纪委监委建立了常态化澄清正工作名机制,对信访举报反映问题查证不属实的,在适当范围内予以澄清正名,第一时间向党委(党组)和组织部门反馈情况,以正视听。今年以来,先后对30个线索模糊、时间久远、重复举报、以及前期已查否的问题线索,经过综合分析研判后作了结处理;对4名市管干部谈话函询后,发现问题反映不实或没有实质性证据,直接采信了干部本人陈述,展现出组织信任,激励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干事业。
与此同时,该市纪委监委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结合地区工作实际,出台《领导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明确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服务群众等10种予以容错纠错的具体内容;理顺了申请受理、专家认定等工作程序,为规范实施容错纠错提供了制度保障。截止3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启动容错纠错机制12次,共对8名党员干部减轻或者免于追责问责,营造出了支持改革、鼓励担当、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
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旗帜鲜明地为干事创业者提供纪律保障。此举让党员干部卸下“心头石”、吃下“定心丸”,充分发挥出纪检监察工作的“强心剂”效果。(孟荣 湖北省襄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