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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纪委监委“三部曲”着力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

2021-03-17 13:27:46 | 来源: 中廉在线

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纪委监委以认真履行案件审理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为抓手,以推动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创新案件审理机制,优化审理流程,坚持一案一总结,利用好案件审理工作成果,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实现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一是“细”字为先,注重细节,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份证据都认真审核。从案卷装订顺序、审批流程、证据收集、定性量纪、报告撰写等各个方面对案件逐项进行审查,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坚决予以退查补证。对重大复杂案件,认真剖析案发单位在政治生态、管理体制和机制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的建议,扎紧制度的篱笆,把保证案件质量作为审理工作的核心价值和生命线,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新要求,全面梳理案件工作的关键点、风险点。

二是“实”字为基,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用最严的要求对案件进行审理。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就是审理的尺度和准绳,规范案件审理工作机制,秉持“案件审核把关必须有据可依、以理服人”的工作理念,坚持提级审理、交叉互审、集体会审的“三协审”模式进行,真正做到审查调查与审理工作相分离。加强对使用调查措施和证据合法性的监督审核,对退回补充调查程序进行严格规范,要求提出的补证意见必须有理有据、具有建设性。

三是“严”字当头,依法审查,审理适时提前介入。审理案件要严把事实证据关、程序手续关、纪法适用关、财物处理关、量纪情节关,敢于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规的案件说“不”。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原则,尊重审理工作客观规律,坚决防止重速度轻质量、随意挤压占用审理时间,坚决杜绝“先定后审”、“未审即定”。特别是对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的案件,审理室全程及时指导把关,关口前移,督促和指导审查调查部门高质量收集相关证据,确保案件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全面加强对案件质量的把控。

案件的质量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审理室适时依规依纪报经领导批准后提前介入,重点主要是当好案件的参谋助手,以提升案件质量为重点,对案件审查程序实现“双把关”。同时在审核处理案件时,既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又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温度。(清水河县纪委监委 倪建根)

责任编辑:王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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