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每个公民应当恪守的法律底线,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更应如此,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不仅触犯了国家法律,更与党的纪律规矩背道而驰。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纪委监委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重拳出击, 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成员单位定期对党员领导干部酒驾醉驾问题进行互通移送,同时为避免党员、监察对象的身份未被核实或执法部门线索移送不及时,导致出现党纪戒尺下的“漏网之鱼”。2020年以来,昆区纪委监委集中开展酒驾、醉驾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未受党纪政纪处分问题线索清理工作,通过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发现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相关问题线索13件。
“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心存侥幸醉酒驾驶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对这种知法犯法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
“越规者,规必惩之;逾矩者,矩必匡之”。昆区纪委监委在做好对接移送的基础上,积极主动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沟通联系,按照工作单位、户籍地、姓名等与“昆区”相关信息搜索是否存在党员干部醉驾等违法行为,获取相关问题线索及时分办处置。
对醉驾酒驾问题线索实行专人专管制度,问题线索流转、督办等情况建立专门的动态台账,全程严管严查。截止目前,查处立案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
“我的不自律毁了自己,侥幸认为“抓不到我”,我这种缺乏底线思维和纪法意识的行为,等同于在深渊边上走钢丝,终有一天跌落深渊,希望其他党员引以为戒。”党员贺某,因醉驾被开除党籍后忏悔到。
在持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强烈信号的同时,昆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工作,充分利用“清风昆都仑”微信公众号、3D网上廉政教育展厅等多种“线上”平台,加大对醉驾、酒驾典型案例的曝光和警示力度。定期制发《典型案例汇编》500余本下发全区,选编“酒驾成本有多高”“酒驾醉驾代价巨大”“算算酒驾醉驾这本账”等典型案例和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信号,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遵纪守法,时时严于律己,处处以身作则,坚决摒弃酒后驾车,切莫因贪杯自毁前程。做出了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身份极不相符的事。
“以有力监督促有效监管,以深入整治促全面规范,取得阶段性成效,此次全面清查旨在发现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未处理的问题线索,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发挥纪律处分应有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坚决向违纪违法行为亮剑。”昆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张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