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也是五级领导班子同步换届的关键时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保证换届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纪检监察工作是重中之重,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确保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到位,选出人民满意的村“两委”班子。
强化纪律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加强纪律学习教育,及时将换届纪律规定印送村“两委”和有关人员,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村“两委”、党员干部和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换届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通过村务公开栏、村广播、微信群、QQ群等宣传阵地,深入宣传换届纪律有关要求,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作表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本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深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本地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促使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绷紧换届纪律之弦;镇街领导要深入村组一线与村“两委”成员、农村党员、群众代表谈心谈话,宣传换届政策,了解村情民意,讲请换届纪律,为搞好换届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强化监督检查,保持严肃纪律的高压态势。选举换届期间,纪检监察机关要盯紧关键人群、关键环节、薄弱部位,通过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换届纪律进展督导检查。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结党营私、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弄虚作假、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发现有程序违规或违反干扰、操纵、妨害或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秩序的,发现一起,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一起,坚决实行“零容忍”,绝不姑息,同时针对典型案件要予以通报曝光,持续保持严肃换届纪律的高压态势,维护好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强化主体责任,加强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2021年1月,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了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五类责任主体”。地方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镇街关于换届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始终做到责任入脑入心,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同时,对换届过程中出现的工作失职、落实不力、守纪不严等问题进行严格问责、严肃处理,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李建福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东辉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