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县纪委监委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针对道路交通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常态监督+专项整治不断加大查处力度,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
一是以强有力的攻势严惩重点违法。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组,采取实地检查、明察暗访、调研访谈、与公检法部门联合行动等形式持续开展驾驶非法车辆、酒驾醉驾等开展专项整治,对公职人员饮酒驾驶、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快速严肃处理。
二是以严格的标准压实属地责任。把专项核查、重点整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清理基层“微腐败”的重要抓手,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督促道路交通、执法司法等部门坚决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是通过多种监督措施营造严管氛围。“线上+线下”双轮驱动,针对交通路政监察等行业存在的问题以及“车轮”腐败问题开展监督。
四是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行业部门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同步跟进,等距离监督,推动交通运输管理等行业部门党风正、政风纯、行风好。
去年以来,和林县纪委监委针对道路交通违纪违规问题立案查处党员公职人员7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3人。
运用大数据对“公车私用”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对比110多条数据,对50多个单位部门公车管理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发现个别政法部门存在公车私用问题,及时移交所在单位党组织给与其党内警告处分。
开展专项核查整治行业乱象。针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执法主体不合规,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罚缴费用不规范,执法车辆、办公用房违规等问题开展专班核查,对交通局进行以事立案,经过深入初核查找确定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案件查结后快速作出处理处置。交通局历任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责令县交通局向县委政府做出深刻检查,全县通报批评;对交通局原任和现任党组书记予以批评教育;对原分管副局长予以诫勉谈话;对路政执法监察大队原大队长给与党内警告处分,对现任路政大队队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交通局原局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和林县纪委监委将坚持“严”的主基调,在监督执纪问责上持续加力,保持有力的震慑态势,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史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