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县纪委监委把“以案促改”作为政治任务,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治理,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补齐制度短板,夯实法治基础,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以案促改”实施办法。县纪委监委出台“以案促改”工作意见,成立纪委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分任正副组长,审理、案管、党风、宣传、廉政教育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案件为基础,以督促为关键,以整改为目标,运用好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全县的党员干部。纪委监委同步跟进、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党组织完成以案促改工作,推动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完善机制,达到以案促教、以案促治的效果。
二是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督促有关单位党组织以案促改。2月8日,针对和林县应急管理局干部公车私用被自治区巡视组查获一案及和林县公安局某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受贿案件分别给县应急管理局党组、公安局党委下发了以案促改通知,要求其党组(党委)把以案促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查找制度机制漏洞、汲取总结教训。通过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促改专题会等形式,对照“反面教材”,剖析案发原因,研讨整治措施,达到“剖析-警示-整治”的效果。
收到以案促改通知文件后,县应急管理局党组目前已召开了全局整改动员会议,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整改方案,查找问题、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期限,按计划分步骤实施。县公安局党委目前制定了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在全局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对全体公安干警进行警示教育,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是以办案为抓手,督促各级党组织抓整改促治理。执纪办案部门把握以“案”为基础,着眼以“改”为目标,推动以案促教,以案助改,以案促治。对初核了结的案件,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有关党组织座谈反馈、及时对相关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帮促及早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疏漏。审理室坚持把“改”的要求贯穿在回访教育中,用好用活“审理谈话+处分前谈心+案后回访”模式,帮助受处分人员查找症结所在,督促其改变工作作风,激励担当作为,达到查处一个、警醒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治理效果。
四是依托阵地平台,净化政治生态,推进正本清源。督促整改的同时,县纪委监委持续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品牌亮点,运用好专题片、忏悔录、案例汇编、“两建议”、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组合拳”,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增强“以案说责”“以案说纪”“以案说法”针对性。依托廉政教育中心这一品牌阵地,适时展出有关单位党组织以案促改工作成果,提高以案促改实效性。(李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