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监委紧扣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主线,以“四个强化”为抓手,全面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量和水平,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规矩意识,规范案件办理。一是坚持线索处置从严从细,严格按规定程序全部落实五种线索处置方式,做到有线索必处置、处置线索必合规,保证问题线索数字准、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坚持跟踪督办从紧从实,根据案件情况和案件性质定期分类督导,有针对性地采取指导、跟踪、通报、问责等举措,提高各类案件督查督办工作成效。三是坚持采取措施从规从矩,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采取调查措施,做好用前审核、用时监督、用完检查工作,确保各项调查措施合规合理合法。今年以来,青山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99件387人。
强化法治思维,确保案件质量。一是在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务求科学,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把握好执纪平衡,防止畸轻畸重。二是将提升案件质量贯穿于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办案安全等各个环节,覆盖所有办案部门及办案人员。三是强化所有参与办案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通过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监督、审理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青山区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2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92人次,同比增长10.3%;第二种形态89人次,同比增长117.1%;第三种形态19人次,同比增长26.7%;第四种形态20人次,同比增长53.8%。
强化危机意识,牢守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走读式”谈话审批程序,要求报批材料必须备有审批表、谈话方案、应急预案等,督促审查调查人员克服懈怠、麻痹和侥幸心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或事件发生。以周、月、季度为时间点,开展多轮次、多形式、全方位的安全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督促、书面进行反馈、集中进行整改,做到办案安全警钟长鸣。今年以来,青山区纪委监委共立案111件111人,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零事件、办案人员零违纪零违法。
强化成果运用,提升办案效率。一是注重案件查办时效,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坚持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杜绝“初核后不处置、立案后难结案”现象的发生。二是强化审查调查成果运用,将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发挥职能的重要抓手,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有效遏制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公开通报曝光,最大限度发挥审查调查工作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青山区纪委监委共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批次6人。(青山区纪委监委 尹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