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万青路街道办事处、富强路街道办事处、科学路街道办事处未严格落实上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和青山区《关于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关于规范各小区出入口体温检测点设置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对居民小区、单体楼执行封闭管理的公告》等具体安排部署,对辖区内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力、防控措施不细不实,个别领导干部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造成部分居民小区防控不严,存在风险隐患,给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良影响。
经青山区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对万青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戴颖谦,富强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高竹予以诫勉谈话;对科学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淡海峰给予谈话提醒;对富强路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王颖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富强路街道富润社区党委书记郭琳璇、万青路街道春光社区管理服务站站长阴之歆进行通报批评。
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和青山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实抓紧抓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查找和整改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防止思想麻痹,杜绝降格以求,在防控疫情的战斗中诠释忠诚与担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下一步,青山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对疫情防控中推诿扯皮、失职渎职、贻误战机等行为,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一经查实要严肃追责并通报曝光。(青山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