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廉在线12月12日讯: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统计局、市扶贫办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第二批成果。分别是:
在整治农村用电问题方面,从2019年3月开始,市发改委组织有关部门在旗县区政府配合下,全面开展了入户摸底调查工作。全市符合新能源户用系统升级条件的用户全部分布在达茂旗境内,共涉及牧户739户,需全部升级为2兆瓦新能源户用系统,市发改委为该项目争取自治区财政资金1124万元,目前739户新能源户用系统现已全部投入运行。为保障用户安全可靠用电,新能源户用系统设备供应商在达茂旗设立新能源户用系统维修服务中心,负责设备日常维修工作,设备质保期为5年。同时,市发改委将汇总的农村用电需求积极与自治区能源局对接,争取将更多的项目列入自治区农网改造规划中。通过资金支持,积极推进农村电网建设,加强网架结构,提升农村地区配电网装备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供电能力和供电服务水平提供有效保障。
在整治电信服务领域问题方面,市工信局组织开展了“深化覆盖、优化信号,形成日常维修养护长效机制”专项行动,提升电信领域服务质量,全面梳理全市行政村网络及贫困旗县农村学校电信基础设施情况,加强网络覆盖动态监测。北梁南七区、富力城、铭锋佳苑1、2期等小区的4G信号覆盖弱以及达茂满都拉游客集散中心、石拐水磨滩、固阳金山镇等节点线路故障等一批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应急响应效率得以极大提高,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高速畅通的通信网络服务需求。
在整治公共安全领域问题方面,市公安局开展了食药环等涉及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整治行动以来,侦破食药环资刑事案件15起,行政案件6起,刑事打击18人,行政拘留6人。查处食药类行政案件3起,行政拘留3人。查处环境类行政案件3起,行政拘留3人。8月市局综合执法行动支队配合食药监部门对8家豆芽生产小作坊、1家粉条加工小作坊进行了突击检查,行动中抽检豆芽11批次,其中4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已分别立案侦查。11月12日,青山区公安分局联合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整治行动,共查扣28个品种138条香烟。11月19日,九原分局联合市场监督部门对辖区菜市场熟食制品进行重点检查,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量添加食品添加剂、变质或卫生不达标熟食制品进行了查处,排查了隐患。
在整治交通运输领域问题方面,市交通运输局以建设“四好农村路”为抓手,着力整治农村公路使用中存在的建设、管理、养护、营运等具体问题。一是完善路网结构,着力补齐农村牧区交通基础设施短板。2019年计划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8公里,实际开工390公里,目前已完成建设90%。二是完成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向苏木乡镇的移交工作,有效地保证了农村公路的管养。三是建立了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联动养护体制。全市共成立乡镇养护站28个、嘎查村养护管理所348个,有养护人员1743人。目前全市优、良、中等路比例达75%以上,实现了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四是依托农村公路网、乡镇客运站、农村公路驿站,提高了城乡客货运覆盖深度、广度和服务水平,逐步解决了服务农牧区“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物流集散问题。目前,货运方面,农村物流站场及分拨点覆盖全市嘎查村,保证了农牧民群众运入生活品和运出农产品的需求;客运方面,全市99.2%的行政村通客运班车。
在整治水务领域问题方面,一是在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方面,通过摸排,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已退出)共9287户19005人,涉及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共951处。东河区、土右旗上报不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石拐区上报存在水质超标问题工程7处,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人;固阳县上报存在冬季冰冻停水问题3处,涉及贫困人口21人;达茂旗上报存在水质超标问题工程60处,涉及贫困人口852人。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石拐区水质超标问题申请当地政府资金投资4.91万元,安装水处理设备得以妥善解决;固阳县冰冻停水问题通过2019年饮水安全维修养护资金解决,投资4.65万元,更换了管道825米;达茂旗水质超标问题通过2019年氟改水工程解决,投资863.27万元,建成集中水站2处,安装单户水处理设备2753台。二是在巩固河湖“四乱”方面,为全面加强我市河湖管理,按照自治区河长办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扫黑除恶工作,我市从2018年7月起,全力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我市发现的43个“清四乱”问题已全部解决,“清四乱”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河湖整体面貌有了明显改善。三是在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方面,积极争取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2019年共争取资金235万元,分配给了达茂旗、固阳县、土右旗、石拐区、九原区、东河区、青山区共7个旗县区,目前已基本完工。
在整治农村牧区人居环境问题方面,市农牧局以“六个一”工作模式为抓手,围绕“五处理、三提升、一革命”工作内容为重点,积极开展“百村示范、片区联动”行动,扎实有序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七大工程”建设。截至目前,462个行政嘎查村完成村庄规划编制;497个嘎查村配备3231名村庄保洁人员,78.5%的行政嘎查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28个村庄建立集中式污水处理厂、116个村庄建设了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安装1702户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处理率明显提高;累计新建或改造农村牧区卫生户厕15828户,公厕2748座,完成年度预期目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推进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3%,地膜回收利用率达75%;全市所有行政嘎查村庄开展“三清一改”村庄清洁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扔乱倒现象,累计清运垃圾42.5万吨、农牧业生产废弃物18.2万吨,清理水塘1307口、村内沟渠896公里,村容村貌提升效果逐步显现;建立了村规民约,并将村容村貌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初步形成了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的长效管护模式,建立了九原区“三个一体化”、土右旗“一意见、两办法”、固阳县“一约一区四收一集中”等环境长效管护新模式。
在整治统计领域数据造假问题方面,集中力量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2019年对全市1357户“四上”企业和397项5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国家政令、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随报随审、逐级审核制度,切实强化对源头数据质量的监控;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全市1357户“四上”企业和397项5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已建立统计台账,为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奠定了基础。规范联网直报流程,对扩大调整范围的批零贸易、住宿餐饮及服务业企业(共计327户)进行了统计业务、统计法律法规及联网直报程序培训。认真做好“四上”企业入库、退库工作,截至11月20日,共审批单位542家,其中工业企业84家,建筑业企业19家,投资企业9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92家,批发零售企业116家,住宿餐饮企业30家,服务业企业106家。542家企业中,审批入库的279家,审批退库的263家。严格执行数据质量抽查制度,2019年市统计局共实地核查企业169户,积极配合自治区对重点企业进行核查,“四经普”期间对大量单位和个体户进行实地核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开展2019年度统计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已对九原、固阳、土右、达茂4个旗县的20户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21户企业进行数据质量核查;1-11月共对38户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对违法企业依法进行查处;配合自治区统计局对20户企业进行了“双随机”执法检查,对400余户企业进行了数据核查。建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和核查机制,制定并印发《包头市统计局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实施办法》,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上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设立违法案件举报登记簿。
在整治扶贫领域问题方面,坚持脱贫攻坚“四不摘”政策,始终把脱贫攻坚摆到重要的位置和第一民生工程,持续推进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全市249个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结对帮扶110个贫困嘎查村。市级选派110名驻村干部组成175支驻村工作队,选派帮扶责任人2616人,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强大帮扶体系。及时成立了市旗两级农牧业产业扶贫指导组,按照1名产业指导员包5-10户的标准,调整筛选了产业指导员1167人,形成市级指导组服务到乡、县级指导组服务到村、指导员服务精准到户的三级指导服务体系。建立了动态调整产业扶贫对象台账、产业发展台账、产业帮扶措施台账。落实66家龙头企业、合作社与1979户贫困户、4229人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易地扶贫搬迁和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全部完成。教育扶贫在重点抓好控辍保学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深入开展城乡学校对口帮扶结对共建、设立扶贫项目班、提升农村教师培养培训等工作。健康扶贫在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基本满足贫困人口公共卫生需求的同时,继续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个人部分代缴政策,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推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政策。生态扶贫实施退耕还林9万亩、公益林补偿4.4万亩,分别覆盖贫困人口4977人和3202人。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贫困人口4537人,特困人员供养184人,严格执行12—24个月的“渐退期”的政策,27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渐退期政策。出台《包头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和公示公告制度,确保资金科学合理高效使用。
市纪委监委机关将会同专项整治主责单位,继续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排查梳理,持续跟进落实,集中攻坚克难,着力加强建章立制和长效机制建设,保持整治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包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