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政治立场和格局境界的集中反映,更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导向和标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只有以正确政绩观引领行动,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从筑牢根基出发,树牢为民造福的政绩观。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中国共产党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由此可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造福,是中国共产党人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出发点,也是检验政绩观是否正确的标尺。组织部门要以实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程为牵引,围绕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情景式、案例式、现场式教学模式,将正面典型示范、反面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宗旨意识养成和党性修养锤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明方向,将全部心思用在增进民生福祉、为群众办实事上,督促树牢与政治立场相一致、与新发展理念相符合的政绩观,努力用党员干部的“辛苦指数”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指数”“幸福指数”“安全指数”。
从职责使命出发,树牢全面综合的政绩观。一个木桶能承载的水有多少,最短的那根木板是决定性因素;一名领导干部能干出多少实绩,更需要立足岗位统筹研究、全面发力、考准考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绩最后看综合指标,看总体要求的实现程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事业。我们看政绩,应当注重全面性,如果只盯着单一指标,忽视其他工作,忽略发展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那么政绩观就会出现偏差。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任办法,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优化指标设置,提升考核的针对性、精准度。坚持定性与定量兼顾、平时与年终对接、考事与考人结合,深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民生领域,到现场看、见具体事、听群众谈,既看一时更看一贯、既看当前又看长远、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既看发展又看基础,着力在乡语口碑、实干实绩中把干部政绩考准考实。将考核成绩作为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以鲜明的结果运用激励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把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选用起来。
从见行见效出发,树牢真抓实干的政绩观。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党员干部是否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需要在实干中检验,也必须通过实干来实现。实践证明,真干才能出真绩,实干才能出实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落实是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也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志”,要把树牢正确政绩观的落脚点放到真抓实干上,把工作往实里做、往深里做,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组织部门要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优化领导班子配备的重要前提,敢于打破隐形台阶、破除论资排辈,大力选拔那些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注重打基础利长远、做出突出业绩的干部,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部干事创业导向。我们要健全完善监督体系,紧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综合运用好各类监督检查成果,深入开展大干快上搞“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问题专项整治,对发现政绩观偏差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校正纠偏,对那些政绩观不正,违背新发展理念要求,脱离实际、好大喜功的干部坚决进行调整。要细化实化“三个区分开来”,严格落实能上能下机制,严肃整治拈轻怕重、躺平甩锅等消极现象,积极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撑腰,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入人心、蔚然成风。(刘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