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中央同意,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如今已临近收官,但收官不代表停止与结束,因为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党员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巩固扩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深厚成果,更要保持勤学的劲头不松、自省的觉悟不减、务实的作风不懈,在常学常警常践中坚定理想信念、秉持清正本源、涵养为民情怀,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永远在路上。
在“温故而知新”中坚持常学常新,确保理论学习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学习理论上,干部要舍得花精力”。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是几周、几个月就能学完学透的,而是一门需要常学常新的终生必修课。“读书万变其义自见”,对于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3编11章158条,广大党员唯有坚持原原本本学、原汁原味悟,准确领悟其精神实质,把握其内在要求,同时保持学思结合、思辨结合的状态,坚持化被动学为主动学,化空洞学为实际学,弄清楚《条例》为什么学、该如何学的问题,才能不断增强纪律意识、校准思想动态、夯实信念基石。
在“吾日三省吾身”中坚持常警常戒,确保清正廉洁永远在路上。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纵观党员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的真实案例,都是因为其思想出现偏差、有了懈怠,对纪律规矩缺乏敬畏,认为可以“捡漏子”“钻空子”,从而逐渐沉沦。而党纪学习教育则是让我们明确“能干什么”的使命任务和“不能干什么”的纪律红线,广大党员唯有做到“三省吾身”,做好以案促学、以案促行,主动对照违法乱纪案例,查找自身在政治、思想、作风、廉洁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常敲“警醒钟”,常破“山中贼”,才能不断绷紧思想之弦、保持清正廉洁,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与纯洁性。
在“一枝一叶总关情”中坚持常行常践,确保初心使命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要求广大党员紧密结合实际,将学习成果转化到为民服务的行动中去,所以我们要将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巩固正确政绩观、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契机,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坚定信念,不断深入基层,勇于担当作为,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主动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干成事,坚守为民初心,厚植爱民情怀、永葆公仆本色,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敬、心中有戒、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在守初心、践初心中勇毅前行,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永远在路上。(柳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