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党纪学习教育临近收官,但收官绝不代表结束。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对纪律的敬畏融入日常、化为经常、做在平常,坚持在理论学习、作风建设、为民服务上持续发力,慎终如始,久久为功,助推党纪学习教育“实效”变“长效”。
锚定深入学习的“立足点”,在理论学习上持续发力,让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本次党纪学习教育虽划分时间范围,但临近收官并不代表学习结束,因为学习并非朝夕之事,倘若一曝十寒,就会“前热后冷”,最终陷入“学完马上忘,忘了懒得学”的“恶性循环”。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牢“学贵有恒,方能学有所得”的学习理念,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常抓不懈的“终身课程”,在时常“温故”的基础上,制定新的学习方案、持续更新学习方法、设立新的学习目标,思想上轻装上阵,深入学习贯彻最新修订的《条例》,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价值追求、精神境界、作风操守,不断提升党性修养,进一步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把握正风肃纪的“着力点”,在作风建设上持续发力,让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深刻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这次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更凸显了中央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恒心。正风肃纪,每个党员干部都不是“旁观者”。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姿态与决心,坚持严的主基调,心存敬畏、手握党纪这把“永远的戒尺”,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对照《条例》要求,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查摆自身问题,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时时警醒自己、处处检点自己、事事约束自己,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把铁的纪律体现在行动上。要自觉约束“八小时以外”言行,强化党性修养,锤炼优良作风,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永远“在路上”。
聚焦知行合一的“落脚点”,在为民服务上持续发力,让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党纪学习教育始于学,践于行,严守党纪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力,提高免疫能力,引导党员干部践初心、担使命、解民忧。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主动履职担当、服务于民,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淬炼为民初心。要严守纪律,忠诚履职,扎实开展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的各项群众性工作。要有攻坚克难的勇气,也要敢于寻求破解难题的方法,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做好日常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扎实为人民群众办好实事、解好难事,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的强大动力。(马悦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