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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要铭“纪”于心更需执“纪”于行

2024-06-07 11:16:09 | 来源: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通元镇三友村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这一重要指示,不仅体现了党对纪律建设的高度重视,也为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指明了前进方向。党纪学习教育要铭“纪”于心更需执“纪”于行。

学深悟透,铭“纪”于心。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坚实保障。正如古人所言,“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既是约束,也是责任,更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东汉末年的清官杨震的“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的典故,警示我们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原则,严于律己。学习党纪,不能浮于表面,更不能走过场。我们要对照党规党纪,原原本本学,扎扎实实悟。要将学习融入日常,将法规烂熟于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成为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

敢想敢做,执“纪”于行。学习党纪的最终目的,是要将纪律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我们不仅要将党纪国法、行业规定和职业道德牢记在心,更要将其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勇担重任,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我们要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着力解决群众困难,落实群众诉求,确保权力用在为党建功、为民造福上。同时,我们要敢于触及矛盾,直面问题,不回避、不掩盖,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和纪律要求。

持之以恒,见“效”于绩。学习教育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要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由“见效”变为“实效”,再由“实效”变为“长效”。这需要我们主动投身到乡村振兴、环境整治、基层治理、民生保障、经济发展等各项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打基础、利长远、出实招、创实绩。我们要带着问题去调研,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敢于触及矛盾、直面矛盾。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找准症结所在,并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解决对策。同时,我们要时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批评,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置于工作的核心地位,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关键指标。

总之,党纪学习教育要铭“纪”于心更需执“纪”于行,把党纪学习作为“日常习惯”和“终身课题”。(朱敏芳)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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