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盟实施基层党组织“书记项目”以来,乌兰浩特市民政局坚持党建引领、民政为民,把做好养老服务这一“书记项目”作为民政党建工作的第一实事工程,落实市委政府目标要求,积极创新、主动作为,着力打造“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供养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创建“福养红城”养老服务品牌,推动我市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惠民政策落到位,老年群体得实惠
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养老惠民政策的落实,积极探索推进“物质+服务”综合惠民养老模式。一是广泛开展高龄津贴政策宣传,保障普惠性养老政策落实到位。截止目前,为全市5407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536.56万元。二是严格开展经济困难老人、经济困难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排查认定和自理能力评估,争取各级资金支持,为2725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131.67万元,为158名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7.865万元。三是开展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争取45.7万元资金,根据老人家庭实际需要,经过专业评估,针对失能老人辅具安装、室内防滑、厨卫环境安全等内容,对285户特殊困难老人家庭进行改造,截止目前改造完成278户,组织验收155户。四是落实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把惠民政策送上门。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为全市836位困难老人建立电子档案,为709位老人提供2108次的助洁、助行、助购、助乐、助餐等服务,有效解决困难老年人照料缺失、社会融入等问题。各项养老惠民政策的落实落地,真正解决了我市困难老年家庭的实际问题,让困难老年群体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完善城乡养老布局,全面提升养老质效
市民政局将完善城乡养老布局作为提升全市养老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积极谋划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创新开展市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持续支持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社区幸福餐厅运营,推进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养老服务站的设立,构建城乡养老三级服务网络,推动城乡养老均衡持续发展。
一是打造乌兰浩特市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该项目完工后将成为全盟首个养老综合服务样板化基地,配套养老智慧化平台和调度系统,承担全市养老服务技术指导、培训示范、养老产品集中展示等功能,通过共建民营形式,引进全国知名养老企业进行运营管理,为全市老年人提供高标准现代化综合养老服务。二是争取资金,支持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站建设运营,持续完善社区养老软硬件水平,指导社区广泛开展“六助+N”服务,目前我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已实现全覆盖,社区养老服务站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10家社区幸福食堂投入运营,累计服务老年人14万人次。三是坚持“少花钱、多办事、接地气、可持续”的指导思想,按照“掌握需求、整合资源、搞好链接”的工作原则,遵循“见个面、问需求、搭把手、搞链接、解决好”五步工作法,聚焦农村老人“吃不上饭、看不上病、出不了门、见不着人、取不上暖”等问题,有序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争取90万元资金,支持4个镇级养老服务中心,11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制作张贴“结对关爱卡”,动员村干部、老党员、志愿者或低龄健康老人,对全市800余名农村空巢(独居)留守、高龄、分散供养特困、失能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特殊老年人开展结对帮扶,确保农村老年群体“事情有人管、需求有人办、日常有依托。”在市民政局的支持指导下,我市先后探索出“义家人志愿服务队”“三合互助养老”等农村养老创新服务模式,有效推进现代养老服务向农村延伸。
机构养老蝶变发展,养老行业更加规范
在加强养老公共服务的同时,市民政局还同样注重养老行业的健康发展。一是推进社会福利中心改造升级,夯实公办养老基础。2023年乌兰浩特市社会福利中心先后投入100余万元,开展机构消防、取暖改造、庭院绿化、家具更新,不断提高机构硬件水平,创新探索“我爱我家”体验模式,设置4个家庭陪护房间,利用节假日、老人生日等时间节点,邀请老人亲友、志愿者入院陪伴,组织老人集体生日,外出游玩等活动,让特困供养老人感受家庭温暖,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二是加强社会办养老机构管理,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联合消防、住建、公安、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等部门对全市10家民政登记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帮助梳理查清安全隐患,指导落实整改。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通过评级督促养老机构不断提升自身建设服务管理水平,为老年群体提供更优质服务。
党之所系、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市民政局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的殷殷嘱托,以党建引领聚力红城养老,为全市养老事业发展贡献民政力量。(王佳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