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作为基层党组织与党员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承担着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带领群众的重要职责,是群众事业的最直接执行者。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发挥得好不好,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强不强,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有没有保障,直接关系到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否落到实处、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是否满意。
我为群众办实事,就像是一面科学的“镜子”,只要敢于面对、认真面对,就可以照出我们的差距,可以帮助我们摆正自己的位置,又像是一种管用的“疗法”,只要准确使用、用心使用,可以帮助我们洗去身上的灰尘,治好自身的疾病,改进我们的作风、更好的为民办实事。
不可否认,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总体是好的,广大党员干部在各项工作中,务实为民、默默奉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例子数不胜数。然而,社会在进步,随着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在处理党群干群关系问题上,我们会遇到新的问题、新的挑战。但无论形势怎样发展,要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为群众办实事都是党员干部时刻不能忘记和轻视的法宝,而且还要不断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创新。
实践证明,坚持把为民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始终,把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聚焦群众期盼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的作用。(云南省砚山县委组织部 陆仕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