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强调“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号召“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一、坚持党建与经济协同发展。大力开展村级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把村级党组织建设成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以培养党员、培育后备、培强干部,优化队伍结构、管理、服务,提升村级组织活力、发展潜力、治理能力为发展思路,通过“三会一课”、技能培训等,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发展能力,鼓励党员和村党组织领办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切实发挥党组织凝人心、聚合力、解难题作用,更好服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二、坚持目标与“头雁”同向引领。充分发挥好派驻于村第一书记和到村任职选调生人才优势,以“党建统领数字化改革+强村富民”的工作思路为出发点,创新实践“组织主导+支部共建+党群协力”新模式,破解“人地钱”瓶颈制约,带动产业新发展,让村集体经济实现了由弱到强、从散到合的转变。形成了一套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组织“要领”,探索出一条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径。不断激发各村经济发展潜能,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激发各村经济发展潜能,创新工作方式,实行村集体收入进度一周一通报,切实传导压力,激发动力。
三、坚持输血与造血齐头并进。充分利用村集体存量资产和土地等资源增加收入,以强村富民为目标,扎实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断提升综合效益,拓宽村民增收渠道。基层党员干部勇当开路先锋探索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强村之路。将传统意义上的村庄与景区的概念融合为一体。村党组织带头用好用活有利政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选准选优选好项目,在生活便利的同时,也让村民创富增收。(三墩镇党建办 魏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