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是激励领导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要想筑牢领导干部初心、增强领导干部党性,必须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
“政治标准”摆在干部考核的首位。党政领导干部归根结底是党的干部,毫不动摇坚定党的政治信仰、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是干部的应有之义。政治考核必须贯穿与干部考核的始终。无论是考核内容的确定、考核指标的设置,还是干部表现的评判、考核结果的运用,都必须旗帜鲜明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及时遏制一些干部淡化政治、弱化政治,不信马列信鬼神等倾向性苗头,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信仰过硬的领导干部队伍。
“考核方式”区分干部优良中差的标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新时代党中央要求什么、部署什么,我们就考核什么,特别是突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考核,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创造实绩。根据不同的考核对象,科学合理设置差异化考核指标,改变过去简单化、单一化的考核方式,按照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为重点、专项考核为补充的思路,经常性、近距离、多渠道、多层次接触了解干部,形成明确的考核结果,区分出优良中差,全面准确反映考核对象情况。
“考用结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镜鉴。“考”是方式,是要在过程中精准地识别干部,“用”是目的,是要用考核结果激励先进,警醒后进。“知人善任,选贤用能”。在干部调整中,要发挥考核对选人用人的基础性作用,更加紧密地把考核结果与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能上能下、治庸治懒等结合起来,充分畅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综合分析研判,客观分析评价干部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误错误,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最大限度调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组织部 张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