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全党工作的重要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全党工作的重心,基层党组织作为党的基层战斗堡垒,要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因此,作为“冲锋在前线”的基层党员干部,要自觉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尽绵薄之力,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建设美丽和谐的大家园。
一是党员干部要做好宣传,联系群众。乱砍滥伐、破坏生态的行为仍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关系。要想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发挥党组织的宣传与引导作用。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党员干部可以充分发挥自己因地制宜的优势,联合驻村及村委干部,深入群众广泛宣传。同时可以丰富宣传方式,利用路边宣传栏、干部朋友圈、官方公众号等媒体形成基层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布局,促进群众生态文明理念逐步形成。
二是党员干部要实践参与,推动绿色发展。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努力推进乡镇“三清两整一美化”政策推行。党员干部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在日常生活中践行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并将其培养成生活习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染和鼓舞身边的群众,帮助群众认识绿色生态发展之美,共建生态文明,践行习总书记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理念。
三是党员干部要守护生态、筑牢环境安全屏障。针对农村普遍存在的环保意识淡薄的情况,党员干部要勇于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作斗争,协助村支两委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的治理机制,强化责任担当;针对生活中存在破坏生态的行为,要出台一些村规民约,并带头遵守、执行、监督;日常工作中可以通过志愿者服务日等活动,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活动,营造绿色生态保护氛围。利用河长制、林长制等制度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筑牢环境安全屏障。(贵州省镇远县蕉溪镇人民政府 龙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