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严肃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规定》贯彻落实。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我们党之所以能立于不败之地,根本在于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这也是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底气所在。《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不当利益,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制定出台《规定》,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管理的制度安排,有利于新时代组织监督关口前移,切断潜在的利益输送链条,防范领导干部廉政风险,不断净化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不断巩固新时代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委(党组)要扛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敢抓敢管、常抓长管,注重过程管控和关键环节把关,增强《规定》的操作性和约束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规定》,切实增强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切实做到对党忠诚老实,严格按照《规定》如实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组织人事部门要当好党委(党组)的参谋助手,精准把握政策,依章依规办事,认真履行职责,严谨细致做好工作,持之以恒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抽查核实,敢于较真碰硬,切实维护《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吏向纵深发展。(云南省威信县委组织部 黄开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