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在“揭榜领题”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坚持把破解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中的难题作为提升工作质量、全面争先创优的着力点,结合工作实际,在提出“一核多元四条链、三户四长与四员、小区治理十覆盖、街区治理十加三”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集宁模式”基础上,把中央、自治区、市级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作为重中之重,把小区作为精细化治理和精准化服务的基本单元。以求解补短板、以优解破难题、以全解促提升,用组织优势、组织网格、组织力量引领自治协商、下沉法治资源、凝聚德治合力。
“以民为本”,小区“自治”有章有法
集宁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城市基层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区推行街道 “大党工委”制,社区“大党委”制,将职能部门派出的“三所二队”纳入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实行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明确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人任免要听取所在街道党(工)委意见,结合“网格吹哨,部门报到”长效机制,将治理力量进一步贴近群众需求,为居民自治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在协调处理小区私搭乱建、矛盾纠纷等治理难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街道社区党组织积极组建小区联合党支部,全面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在小区“红色物业”党建工作中牵头抓总、组织推动,形成小区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三方协调运行机制,对群众满意度高的35家物业企业评为“红榜”;对连续两年服务水平差、群众满意度不高的4家物业企业评为“黑榜”,并取消区域准入资格,极大地提升了物业服务质量。组织搭建了小区协商议事厅(长廊)37个,让小区内的物业选用、大额维修资金使用、小区公共收益支出、公共设施完善等事项的决策都有了主心骨。
“导民止争”,小区“法治”入心入脑
法者,治之端也。集宁区将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小区,不断提升小区治理法治化水平,鼓励引导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在职和离退休政法干部主动到社区报到,参与小区法律服务,将有能力、有意愿的法律服务人员组织起来,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推动民意进一步顺畅、民生进一步改善、民心进一步凝聚,形成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通过社区开展摸底排查、政法部门组织引导等方式,建立辖区政法干部报到台账,实时更新,动态管理,成立法律服务志愿团队,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小区党支部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志愿团队在 “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宣传日,针对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电信诈骗等内容进行普法宣传,深受居民群众好评。此外还对小区居民面临的法律问题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提出专业法律意见,为居民面临的法律纠纷提供最优的解决途径和最佳的解决方案。
“教民向善”,小区“德治”绘声绘色
集宁区不断拓展居民教育阵地体系,以“文化”入手,以“楼道”见效,在住宅小区楼道墙壁、台阶、电梯间、过廊等公共空间公开必要信息、张贴公益广告、展示艺术作品,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营造好氛围,从居民“家门口”打造教育居民、美化家园、传播文明作用的文化载体。充分发挥居民群众在楼道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小区党支部在实施楼道文化建设和确定主题前,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楼道居民的建议和意见,并积极发动“三户四长四员”、艺术能人、包联单位、驻片单位、公益机构等多方力量参与楼道文化建设。坚持“一楼一品牌、一单元一主题”,兼顾艺术性与教育性,注重小而精、优而美,走进单元楼道,印入眼帘的既有“健康生活”的公益广告,又有“邻里互助”的活动剪影;既有传统美德的宣传展板,又有居民自制的“艺术作品”,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广泛参与、亲身感受、身心熏陶的功能。此外,小区党支部还积极开展“小区道德模范”、“文明户”、“书香家庭”等形式的表彰挂牌,通过对身边先进典型挖掘、整理、宣传,“春风化雨”倡导文明新风。(集宁区委组织部 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