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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措并举凝聚基层治理“核”力量

2022-03-23 15:18:29 | 来源: 中廉在线

街道办事处作为谋划基层治理的指挥部、贯彻上级部署的桥头堡、培养基层干部的主阵地,其根本属性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服务人民群众的平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高度重视街道办事处机构改革工作,牢固树立“精街道、强社区”的工作导向,通过“深化改革、设岗定责、建设队伍”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街道办事处这一基层治理核心打造得更加有力。

精准赋权,完善基层治理工作机制。为解决街道办事处一定程度上存在的“看得见的管不着”“权小责大”的低效困境,集宁区进一步理顺派驻体制的街道执法司法监管服务队伍领导班子管理机制,明确司法所、派出所、物业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和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纳入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实行主管部门和街道双重管理,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人任免要听取所在街道党工委意见,主要负责人是中共党员的要兼任街道联合党工委委员,非中共党员的要兼任街道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等,打通基层治理的堵点障碍,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治理效能。实行街道和社区职责准入管理制度,科学规范“属地管理”,防止借属地管理的名义层层向基层转嫁责任,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设岗定责,完善治理力量配置机制。要求各街道按照“五办一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进行机构设置,明确各下设机构职能职责,并划定上级联系对口单位,确保上级部署件件能落地,事事有回音,落实不马虎,责任不推诿。按照“3+N”模式科学合理配备“五办一中心”工作岗位,并明确工作关系。“3”即各下设机构的核心队伍,原则上每个下设机构配备领导管理岗1名,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综合业务岗1名,由街道表现突出的储备人选担任;平台窗口岗1名,由熟练电子设备的干部职工担任。其他街道干部职工由街道党工委会议进行统一调配,以实际需求量进行岗位分配。在岗位设置完备后,遵循“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的原则,对街道四类岗位按照“公开设岗、自主认岗、组织定岗、公示明岗”的步骤进行设岗定责,确保街道干部人岗相适,人人有责,人人尽责。

建设队伍,完善街道干部管理机制。集宁区坚持把基层作为干部锻炼的“大熔炉”,淬炼的“试金石”,成才的“直通车”。坚持教育培训提效能,由街道在半年及年度考核后对所辖“五办一中心”工作人员开展至少一次全覆盖集中教育培训,及时帮助“补课”,引导干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为干部的学习营造氛围、创造条件,明确相关管理制度,改变以往个别存在的“人浮于事,敷衍塞责,工作拖拉,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进一步完善工作督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奖惩激励制度和请销假制度等各项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调动每个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示警结合的方式,加强警示教育和纪律约束,建设讲规矩、守纪律的干部队伍。切实完善项目化工作评议和岗位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等制度,科学掌握街道干部实绩表现,作为推优推储的唯一依据。

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工作责任重大,集宁区继续将把“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聚人气”作为街道工作的主责主业和核心任务来予以推进和落实,推动权责、资源、力量向基层治理一线下沉,有效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集宁区委组织部 赵宇)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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