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2年度第1次集体学习会,传达学习康志刚同志在2022年度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重点工作月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并全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屈宁主持会议并讲话。旗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康志刚书记在2022年度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重点工作月调度会上的讲话政治站位高,方向措施明,内容全面、信息量大、指导性和操作性都很强,既深刻分析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存在的短板弱项,又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好2022年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思路和方法,坚定了信心。全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重点工作月调度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瞄准“三个目标”,以“十项举措”为路径,拿出不进则退的危机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干事创业的责任感,起跑冲刺、争分夺秒、狠抓落实,把“任务书”变成“施工图”,发扬钉钉子精神,为做好全年各项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会议要求,全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抓好自身任务落实、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推动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贯通融合,切实形成日常监督的合力和威力。
会议强调,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出台《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是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条例》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营养,总结运用党的百年奋斗中特别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全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抓好学习贯彻。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加强宣传阐释,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准确运用。要抓实履职尽责。准确把握、全面落实《条例》,发扬勇于自我革命精神,做实做细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抓严自身建设。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永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卫士和战士。(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