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德治、法治、自治”建设不断融合,社会才会安定有序,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着力强化“三治”融合,优化基层治理格局。
破解自治难题。“自治”是本色,体现了城乡基层治理的本质属性和法定属性。集宁区在加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上下功夫,根据小区(院落)自身情况建立业(住)委会、自管会等居民自治组织。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居委会的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自治章程积极开展工作,形成了“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四位一体”社区物业管理共治机制,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初步实现了小区“八个全覆盖”,即网格治理全覆盖、党组织全覆盖、自治组织全覆盖、业(住)委会全覆盖、物业管理全覆盖、志愿服务全覆盖、包联共建全覆盖、法律援助全覆盖。今年以来大力实施“红色物业”项目管理,对群众满意度高的时代佳欣、忠兴等35家物业企业评为“红榜”;对连续两年服务水平差、群众满意度不高的4家物业企业评为“黑榜”,并取消区域准入资格,极大地提升了物业服务质量。
纾解法治痛点。“法治”是主色,体现了城乡基层治理的工具属性和时代属性。集宁区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升级版和“市域社会治理”的创新版,充分发挥协商的制度优势、平台优势、实践优势,实行“1+6+N”【“1”即党组织,“6”即居民自治组织、业委会、志愿服务社会组织、物业公司、司法所、包联单位,“N”即涉及居民诉求的职能单位、“两代表一委员”、涉事居民代表和各类组织】协商议事模式,形成稳定的动员机制和整合性组织,使“管得了的”和“看得见的”高效沟通,有效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截至目前,集宁区建立协商议事室79个、协商议事厅(长廊)38个,共召开协商议事会678次,解决基层治理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474个,化解信访积案700余件,将矛盾防治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疏通德治梗点。“德治”是亮色,体现了城乡基层治理的价值属性与特有属性。充分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制定了“村规民约”“市民公约”,补缺法治的盲区露点,逐步健全以德化人机制。大力开展评作为正党风、评孝道树家风、评公德纯民风、评贡献浓乡风“四评”活动,广泛宣传尊老爱幼、诚实守信、邻里互助等美德,引导群众破除薄养厚葬、高额彩礼等落后习俗,激励城乡居民自觉约束社会行为,遵守社会秩序,恪守社会信用。经申报、实地调研、综合评估等工作环节,今年4月,集宁区被民政部确认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集宁区将会围绕婚俗改革试点主题,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为推进婚俗改革提供鲜活样板。(中共集宁区委组织部 尚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