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各项措施,不断改进党建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党的自身建设得到改善,党组和党员的先进性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党建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
扎实开展“学党史”教育。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对学党史教育进行安排部署,总结谋划,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学习方案和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各级党支部开展每月1次集中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等规定内容,同时,积极开展“慵懒散、推拖绕、怠乱飘”专项整治工作,及时自查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县处级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联系点62次,认领办结实事99件,乡镇、县直领导干部深入村(社区)685人次,认领办结实事700余件,解决群众诉求1800余条。
抓好经常性思想教育。围绕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学习计划,对学习《党章》、《准则》《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纪律处分条例》及自治区、市委和县委重要会议精神等内容作出安排,积极推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建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认识工作职责,进一步督促党员干部注册并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在线学习,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充分使党员干部使命感、责任感进一步提高。
创新方式抓实党建工作。一是健全制度,加强民主建设,不断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坚持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交心谈心,坦诚相见,在班子中形成树正气、讲团结的良好风气,不断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二是强化意识,丰富党内组织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坚持“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党内组织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的支部活动,有效促进工作的开展。三是积极探索,开展党内联建共创,充分发挥“党建+”的作用,逐步实现资源共享、人才互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委组织部 范子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