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都县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走深走实。
持续加强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一约四会”的作用,有效整治农村“黄赌毒”、大操大办、盲目攀比、高额彩礼、厚葬薄养的不良习惯。不断加强推进文明新风、节俭之风,好家风带动好民风。8户家庭被评为乌兰察布市“十星家庭示范户”。不断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积极组织开展“美德少年”“新时代好少年”评选表彰活动,在全县各中小学校教室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宣传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
全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成立商都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挂商都县委讲师团牌子,配备主任副主任各1名,干事2名,设3个内设机构,并制定相关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全县10个乡镇,213个行政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全部挂牌成立,同步在每个乡镇重点打造2-3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所、站。使用平谷区对口帮扶资金,分别在十八顷镇等5个乡镇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项目,预计2022年投入使用。印发《“贯通四个中心 我帮你 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在融媒体中心搭建平台,全力贯通“四个中心”职能,组织志愿团队及志愿者积极开展“助力高考”“庆祝建党100周年”“疫苗接种”“创建文明城市”等志愿服务活动高质量推动全县“我帮你”实践工作走深走实。
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总指挥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组织召开创城工作推进会,印发《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实地考察点位标准》,明确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分工,同时进行创城业务培训。发放折页宣传单1000余册,制作公益广告1000余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印发《关于开展结对共建包联小区的通知》对创建商都县文明城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包联小区进行分配,确保创城工作落实落细。(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委组织部 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