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乌兰察布市委换届工作的部署要求,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牢牢把握换届工作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切实强化措施、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察右后旗于7月30日圆满完成全旗第十五次党代会工作。
突出抓好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把党代会这一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旗县市区换届工作会议召开后,察右后旗迅速召开旗委常委(扩大)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成立了中国共产党察右后旗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组织组、宣传组、纪律监督组、安保及疫情防控组五个工作组,负责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二是加强调度指导。坚持旗委统领换届工作,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确定预备会议和正式选举会议日程,确定总牵头人,按照日程安排,将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细化,按单位职责进行分工,责任到人,形成旗委统一领导,旗委办牵头落实,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共同做好旗党代会工作。三是加强培训督查。全旗举办了一期换届工作培训班,组织筹备领导小组工作组组成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办会效率。同时,明确旗纪委书记为严肃换届纪律的第一责任人,做好党代会会风会纪监督检查工作。以各苏木乡镇党委、旗直各党(工)委为单位组织召开了严肃换届纪律暨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警示教育大会,在旗党代会预备会议期间组织党代表观看了《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
认真抓好代表推选。坚持程序不变、步骤不减、标准不降,选出旗十五次党代会代表295名(与上一届保持一致),为开好党代表大会,完成好换届工作任务打牢基础。一是严把代表产生程序关。印发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察右后旗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全旗16个党(工)委全部按照分配的名额开展选举工作。在酝酿推荐环节,严格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审核的办法,提出推荐人选;在考察公示环节,对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立场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廉政方面的情况;在选举环节,按不少于上次换届时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二是严把代表结构比例关。按照代表名额一般不超过上次党代会,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不低于上次党代会的原则,对旗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以各苏木乡镇党委、旗直各党(工)委为单位进行了分配。同时,注重优化党代会代表结构,适当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合理调配各级领导干部比例,确保了妇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全旗共产生代表295名,其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175名,占59.33%;各方面专业技术人员63名,占21.35%;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52名,占17.63%;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5名,占1.69%;女党员69名,占23.39%;少数民族党员45名(其中蒙古族44人),占15.25%;45岁以下党员185名,占62.71%。三是严把代表资格审查关。在选举单位正式代表产生后,旗委组织部联合旗纪委监委、政法、巡察、公安、检察、审判、信访、教育、审计、税务、民委、生态环境等13个部门再次对代表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保证代表的政治素质、结构比例和履职能力。同时,对旗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出席市五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实地考察,确保全旗推荐人选公道正派、品行端正、素质过硬、清正廉洁。
强化教育重预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专题会议印发“十严禁”宣传单、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观看换届纪律警示教育片、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等形式,认真学习换届政策和纪律要求,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先、警示在先,打牢党员干部严守换届纪律的思想根基,确保对“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的知晓率达到100%。成立了以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的纪律监督组,研究制定了党代会会风会纪监督检查方案,在党代会期间,深入主会场、分团会场、代表住地等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设立换届工作举报信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反映问题。(察右后旗委组织部 白利彬 王震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