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新时代的组工干部,我们要用好《条例》“指南针”,走好新时期“组织路”,全面提升组织工作质量。
一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的“指南针”,提升干部业务水平。察右中旗委组织部以“三聚焦一执行”为抓手,从严把牢把准资格关,聚焦新时期好干部标准。2021年换届以来,察右中旗按照年轻化、专业化、高素质的加大了对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先后共14名选调生、公务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成为基层一线、乡村振兴的建设生力军,着力推动新时期组织工作朝向正确的目标方向不断前行。
二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的“指南针”,汇聚优秀人才力量。坚持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打造一支能够担当乡村振兴建设的人才队伍。今年,察右中旗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优秀大学毕业生、复原退伍军人、种养殖大户等本土人才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将对摸底后的387名本土人才加入人才信息库。同时,着眼于全旗经济发展,察右中旗引进多名高学历、专业化人才,集聚了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为新时期组织工作提供强大人才支撑,为全旗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坚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指南针”,打造政治过硬干部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就如何做好新时期组织工作提出了十二字要求,“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为我们建设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干部队伍指明了方向。察右中旗在干部录用,选拔任用上严把政治关。同时,加大力度实施政治能力提升计划,深入推进“补课充电”行动,全面提升广大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建设一支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的干部队伍。(范师崎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