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苏木乡镇党委换届以来,察右中旗积极开展制度建设,通过健全完善职级晋升政策、考核考察制度、干部监督机制,多措并举,切实巩固换届成果,推动新班子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制定完善有为有位、激励进步的晋升政策。印发《全旗晋升一至四级主任科员推荐办法(试行)》,鼓励苏木乡镇在内各级单位推荐干事作为的领导干部人选进行职级晋升,释放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的积极效应,让干部干事有动力,让有为者获得公平晋升。自文件制定以来,全旗领导干部职级晋升中,一级主任科员9名、二级主任科员2名、三级主任科员4名、四级主任科员9名,实现凝聚领导班子向心力,激励其干事担当、真抓实干的良好局面。
健全推进精准严明、奖惩分明的考核制度。将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制度,尤其是“三重一大”事项是否科学民主依法等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标准,推动班子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在年度实绩考核时,通过述职、谈话、评议、测评等环节掌握民主集中制建设落实情况,将考核结果与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相结合。通过全方位、多角度考察甄别干部,把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激励干部主动担当作为。
建立开展广泛全面、权责清晰的监督机制。建立常态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会同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巡察办、信访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部门监督情况,深入了解各级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和生活圈、社交圈情况,尤其是 8 小时以外的情况,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目前我旗已对4名不作为党员干部进行相关问责和处分处理。结合巡察工作,抽调1名正科,8名副科共9名领导干部参加察右中旗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轮巡察工作。坚持经常性深入了解领导班子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情况,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等从业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偏,营造让领导班子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的氛围。(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委组织部 左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