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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促乡村振兴

2021-09-30 09:35:58 | 来源: 中廉在线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大力推进的统筹布局。随着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三农”工作的重心也历史性地由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振兴”二字的内涵囊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高质量建设。从统计工作来促乡村振兴来说,有以下几点举措。

强化沟通,注重实效。加强与涉农部门,区县级统计局等相关部门交流沟通,形成合力,提升效率,注重实效,及时了解区域内乡村战略之产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等第一手资料,为制定区域内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益、管用的意见建议。

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选派了3名驻黄羊城镇永胜村工作队员进行脱贫攻坚,机关内选派了10名帮扶责任人,包扶64户贫困户,每月至少2次深入到户,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扶贫政策,协调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按期圆满完成脱贫攻坚阶段性任务。

全面普及统计法规,推进依法治统。复印多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试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弄虚作假举报制度》、《数据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统计违法行为和立案调查结果报告制度》、《机关保密工作制度》、《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计算机操作及网络管理制度》,在全旗各级领导和基层统计人员中更好地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全面完成了“四上”企业的“统计室”建设,进一步夯实了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础,并开展了诚信认证、电子台账建立和专兼职统计员配置。在全旗开展了统计从业人员诚信统计承诺和业务培训指导。结合日常工作,有针对性进行统计执法检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统计权威,规范基层统计行为。

依法统计,做好本职工作。据工作统计,全旗1-12月500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9.7%,排名全市第四;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25.7%,排名全市第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6.3%,排名全市第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31341元,增速0.6%,排名全市第八;农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30元,增速9.1%,排名全市第三,这些数据为全旗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助力脱贫攻坚圆满达成。(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统计局 李博)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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