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建立基层党建常态督查制度,完善了基层党建“对标五强、提升五力”行动督查细则,明确目标要求,通过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责任、开展党建工作全程监管、动态监督,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践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定“谁来督”。明确责任,严督实导。旗委组织部通过从各组室抽调精干力量,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组建6个督查组,对全旗各领域党建进行督查。建立督查分组台账,将各领域、各支部明确责任到人,每周将所负责支部进行一轮督查,做一次集体汇报,及时反映督导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
指向“明”,夯实党建基础,解决“怎么督”。“管党治党,重在基础”。针对当前我旗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薄弱点”“困难区”的状况,我旗以党建督查为契机,对农村牧区、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和社会组织等领域进行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打破以往基层党建督查工作重点倾斜、责任不均、层层递减等现象,有效解决督查覆盖存在不全面、不到位的问题,全领域、全要素、全功能地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提档升级。
把握“质”,整理一张清单,明确“督什么”。制定《察右中旗基层党建“对标五强、提升五力”行动督查细则》,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党建工作“对标五强、提升五力”5项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分领域制定农村牧区、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和社会组织5张督查清单,细化针对性督查项目63个,有效避免了督查内容“一把抓”,截止目前,经过第一轮督查,已发现问题164条,共发出督查意见反馈15期,各支部接到反馈后均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委组织部 姚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