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乡村振兴的号角吹响以来,内蒙古化德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凝心聚力,点燃自身“三把火”汇聚力量,共筑美丽“新局面”。
点燃“担当之火”,夯实发展基础。作为一线基层干部,以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态度,把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示范作用。切实当好推动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先锋军,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落实好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高效推进的工作运行机制,紧盯各项目标任务,主动作为,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添砖加瓦。
点燃“为民之火”,提升服务能力。奋斗在一线的党员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始终把为人民服务放在首要位置,传承发展“服务群众无小事”的理念,把乡村振兴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深入田间地头与农户话家常、聊发展、授技术,向群众宣传惠民政策。截至目前,全县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500余次。
点燃“奉献之火”,共创发展道路。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化德县党员干部坚持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的原则,发扬甘于奉献自我的精神,深入一线,把自己的智慧、知识奉献于群众,力量根植与群众,情感融汇于群众,尽心尽力为群众出主意、想办法、谋利益,为化德经济发展奉献青春,贡献力量。截至目前,化德县获得自治区级脱贫攻坚优秀奖励,共表彰3个先进集体和6个先进个人。(化德县委组织部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