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镇远县蕉溪镇党委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中组部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坚持政治标准,严格履行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努力提升党员发展质量。
一是当好“掌舵人”,确保工作稳步推进。镇党委十分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始终把该项工作纳入党委重点工作,列入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镇党委书记年初亲自召集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组织委员及镇属各党支部书记,专门召开发展党员工作会议,就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如何把握入党条件、如何考察入党动机、如何培养等问题作了详细的阐述,并要求镇属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上要严格履行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并及时召开党委会议讨论审批党员发展,做到成熟一人发展一人,保证党员发展工作正常进行。各支部在人力、物力、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把党员发展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专门研究讨论党员发展工作,同时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进行谈心谈心,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与愿望,帮助其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二是当好“举旗人”,确保工作方向明确。镇属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党章》规定的标准条件,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优化党员发展结构,积极从非党员村干部、农牧渔民、少数民族、高知识群体和退伍军人中发展党员,特别是35岁以下的年轻人和妇女群众作为党员发展重点,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着重看申请入党的领导干部和农民群众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信念,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思想品质好、工作成绩突出和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得到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认可。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及时把政治素质好、群众基础好、产业经济发展好的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增强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截止2021年6月,蕉溪镇发展预备党员4人,按类别分:非党员村干部1人,农牧渔民3人;按族别分:侗族3人,汉族1人。发展为发展对象的4人,按类别分:农牧渔民4人;按族别分:侗族1人,苗族1人,汉族2人。
三是当好“引路人”,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关心指导,积极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加强党史和党章教育,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各党组织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建立以党支部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发展党员中的关键性作用,明确具体培养人,落实培养教育责任制;鼓励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员学习、党日活动和听党课等党内活动,教育和熏陶他们增强组织观念和加入党组织的荣誉感、使命感。强化入党积极分子的定期考察与动态管理,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入党动机、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学习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考察,确保入党积极分子政治合格。
四是当好“代言人”,确保党员光辉形象。党组织是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党员同志是全镇的宝贵财富。只有搞好党组织的建设,真正让每为中共党员成为一面旗帜,才能以点带面,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为此,要求党员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求党员干部努力提高理论水平,认识当前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的深刻意义;要求更新观念,要以主人翁态度主动关心、支持、参与支部党建工作,并以改革精神和科学态度,共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在全镇塑造党员干部光荣自豪、奋发上进形象。从而在人民群众当中形成一种当共产党员光荣、当共产党员自豪的氛围,大力推动干部群众入党的积极性。(贵州省镇远县蕉溪镇人民政府 万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