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党中央决定,2021年首次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通知》明确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首次颁发对象,即颁发给健在的截至2021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要求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确保每名符合条件的党员在7月1日前获颁纪念章,深切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
此次“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意义重大,既要保证在7月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又要体现出对老党员同志的政治关怀,各级党组织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纪念章颁发。一是组织会议进行集中颁发。各级党组织邀请获得“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老党员同志,集中进行纪念章颁发。组织与会人员重温了入党誓词,一字一句,神圣而豪迈,铮铮誓言见证了党员同志们的初心与使命。还可以邀请老党员同志们讲述光荣奋斗历程和光辉事迹,给青年同志们树立学习榜样,同时也是我们学习党史、用好党史最宝贵的资源和财富。二是党组织上门颁发。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村第一书记、党支部书记主动走进老党员同志家中,为高龄老党员同志送上“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以表达党和人民对老党员同志们长期以来为党的事业发展所付出的心血、做出贡献的认可和由衷的敬意。在上门颁发纪念章的过程中,还可以对老党员同志们的身体状况、生活情况进行实地了解,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不仅是对50载“初心如磐”老党员同志们的充分肯定,同时传递了党的关怀与温暖。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即将到来之际,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是党中央给予老党员同志的崇高荣誉,是褒奖、是崇敬,蕴含着中国共产党的“无限荣耀”,充分体现了党对广大老党员同志的关怀和温暖。极大地增强了党员的荣誉感。褒扬了老党员同志发挥余热,发挥示范传承作用,为推动党的各项事业发展献言献策所做出的贡献。也激励着全体党员干部要以老党员同志为榜样,进一步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不断开创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镇远县大地乡人民政府 谭家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