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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源尾”双管控 激活高校党建新活力

2021-04-30 15:41:25 | 来源: 中廉在线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继2010年印发《条例》后,时隔近11年再次修订,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提供根本遵循。各级党委(党组)既要重视“源头”,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又要关注“源尾”,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双管齐下,激活高校党建新活力。

加强领导保障,激活高校党建“源头”活力。《条例》的修订,由9章36条增至10章39条,专门围绕“领导和保障”工作,明确各级党委应当把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属地管理,这一规定释放了各级党委要从严履行主体责任的强力信号。“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各级党委要发挥好“源头”作用,加强领导和保障,汇聚高校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源动力。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理念,将高校党建摆在重要议事议程,抓好研究部署、组织推进、跟踪落实等环节,推动责任层层传导。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建立健全纪检机关巡视巡察制度、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督促指导、跟踪落实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倒逼高校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发挥高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是贯彻落实高校党建工作的主力军,要按《规定》要求配备相应比例的专职组织员、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注重党务工作者能力培养和提升,为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注入新能量,开创高校党建工作新格局。

突出三大抓手,激活高校党建“源尾”活力。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抓手,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确定本校基本管理制度,负责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以队伍管理为抓手,构建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日常管理,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健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表初心、话担当,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地落实。以人才建设为抓手,将高校打造成人才培养的高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高校的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立德树人,关键在师德师风建设。要完善教师队伍准入标准和程序,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注重实绩,健全培养、评价、激励机制,扭转“唯学历”“唯名校”用人导向,畅通教师队伍交流平台,培养学生心中的良师益友和群众公认教书育人的辛勤“园丁”,以业务促党建,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当前,高校基层党建工作中仍存在重教学轻党建的现象,高校党委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从“源头”解决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党员队伍管理、加强人才建设,“源头源尾”齐抓共管,确保《规定》执行“不走样”,推动高校党建工作协调发展,开创我国教育事业新局面,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孙梦霞 海南省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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