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工作如期而至,领导干部换了一批又一批,但始终不变的是增进人民福祉的使命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近日,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地方各级换届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和指引。
严明纪律,换届更加公正。《通知》规定,要严明换届纪律,坚决维护换届工作严肃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换届工作中,严肃纪律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在过去的换届工作中,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禁而未绝,此次《通知》对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整治地方各级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实现选准干部、选好干部、选对干部,让真正有想法、有能力、有担当的干部“担担子”“挑大梁”,为地方各级组建能干实事的精锐干部队伍。
营造氛围,换届更加有序。“国正天心顺,官清民自安。”换届工作过程涉及范围较广、结果影响较大,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地方未来的经济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需在前期加强教育引领和宣传引导,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通知》强调,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三个“在先”充分体现出了提前做好换届工作纪律的宣传与指导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利用好干部谈心谈话、集中培训学习、网络宣传媒介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
全程监督,换届更加透明。《通知》要求,要坚持从严监督查处,始终保持严肃纪律的高压态势。监督是确保换届质量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对换届风气的督查要做到提前分析研判,靶向监督,及时扑灭“苗头性”不正之风,做到抓早抓小、抓紧抓严、抓实抓全。全程全方位的对换届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建立并利用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机制,依规、依纪、依法地予以严肃处理。
开展换届,换的是干部,不变的是原则,传承的是初心和使命。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永远不脱离群众,杜绝“一言堂”,实现全体共鸣,才能换出让党和国家信任、让人们满意的好干部。(蔡宇珊 海南省万宁市三更罗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