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把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之一。笔者认为,各“脱贫攻坚战场”应将从解决绝对贫困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的工作要求,精准谋划2021年工作,早安排、早行动,把握主动权,打好主动战,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脱贫不脱“政策”。把脱贫巩固与防止返贫结合起来,在一段时间内注意“三保障”政策的推广与执行,防止出现因学、因病致贫的现象。在教育扶贫方面,严格落实教育扶贫优惠政策,用好资助专项基金确保所有贫困学生教育、培训都能得到后期扶持。在健康扶贫方面,严格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确保贫困群众看得起病。在兜底保障方面,对于“老病残”等兜底贫困人口,继续落实好以低保、五保、养老、资产收益扶贫为主的各项保障政策,确保“应兜尽兜”。
党建引领产业发展。注重加强党建引领产业发展,充分利用“支部+党员+能人”优势,创新思维模式,充分发挥党的政治引领、组织覆盖、群众动员和工作推动作用,抓党建促脱贫,以脱贫促党建,把组织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有效助推贫困群众脱贫不返贫。
帮助群众思想脱贫。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思想贫困比物质贫困更可怕、更难破。因此下一步要着力破解极少部分群众“等、靠、要”思想,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为基点,以点对点的精准培训为主导,从思想上拨除穷根,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中帮助贫困群众实现精神脱贫。
建立长效帮联机制。脱贫攻坚结束后,同步小康驻村干部是否继续到村蹲点帮扶、帮扶干部是否仍然挂联、以什么样的方式挂联等问题,过渡期需要多久,需要从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上进一步明确,逐渐把长期以来的“输血”变为“造血”,从而建立起脱贫的长效机制。(王华东 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河口乡党政办公室)